京学发字[2018]第5号
各单位会员:
根据《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2018年度“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以上规定和推荐(申报)具体要求以及各种表格材料均可从北京公路学会网站www.bjglxh.cn下载。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由下列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北京公路学会单位会员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公路交通行业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项目要严格按《实施细则》和《北京公路学会科学
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办理。
1、凡2016年1月1日—2018年7月15日期间经过鉴定或验收,具备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北京公路学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评价证明的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
2、项目推荐(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推荐(申报)书及附件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同时提交推荐(申报)书的电子版1份。
3、有关技术证明资料(如研究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1套,新闻媒体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4、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北京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每个项目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推荐(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技术评价证明文件一致。
6、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四、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申报)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3号201室
联系人:刘晓春 曹翠侠
联系电话:83128592 83122331
北京公路学会
2018年3月15日